您知道嗎?除了台語、原住民語,在民國107年「手語」也納入「國家語言法」成為國家語言之一,110年起更成為國民基本教育課綱中的本土語言課程,供國民中小學學生選修,所以在日常生活中使用和學習手語的權利獲得國家充分的肯定,是聾人及其家人、伴侶的一個重大的突破。
本次邀請到與我國手語翻譯發展息息相關的魏如君老師來和大家分享當時與手語結下深緣的起因,以及後續與「手語翻譯」所跳出的一支支精彩的舞曲;魏老師現在並擔任立信基金會執行長,仍繼續以手語翻譯創作令人驚喜的下一頁……
PART 1精選內容:
為什麼會手語卻不一定能擔任手語翻譯員?為什麼手語翻譯員必須要注意忠實、中立和保密的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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