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清晨,耶穌來到聖殿講道,然而話還未講完,就被法利賽人打斷。他們帶來一個行淫時被抓的婦人,質問耶穌該如何處置她。這並不是單純的法律問題,而是一個精心設計的圈套,企圖讓耶穌陷入兩難:
然而,耶穌並未立刻回答,而是彎腰在地上畫字。聖經並未記載祂畫了什麼,祂的沉默與平靜對比法利賽人的焦躁與咄咄逼人,更顯出他們的惡意。當他們不斷催促時,耶穌才開口說:
「你們中間誰沒有罪的(自認聖潔的),就可以先拿石頭打她。」
說完後,祂又繼續畫字,不多做解釋。眾人聽後,從年長到年幼,一個個離開,因為沒有人能說自己無罪。他們原本想定罪耶穌,卻被迫反思自己。
最後,現場只剩下耶穌和那名婦人。擁有審判與赦罪權柄的耶穌對她說:
「我也不定妳的罪,去吧!從此不要再犯罪了。」
這句話並非對罪的縱容,而是恩典與真理的結合——耶穌沒有否認她的罪,但祂選擇施予恩典,並勸勉她悔改。最終,耶穌自己將走上十字架,承擔她的罪,也承擔世人的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