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親子關係,主僕關係
經文:以弗所書 6:1-9
講員:張曉燕牧師
講道大綱
導言
又當存敬畏基督的心,彼此順服。(以弗所書 5:21)
身體沒有靈魂是死的,照樣,信心沒有行為也是死的。(雅各書2:26)
去做,才知道真實的自己能活出信仰的多少。
一、親子關係-父母與兒女的關係(弗6:1-4)
1. 第一個原則:兒女有責任–在主裡順從父母(v1)
保羅說:你們做兒女的要在主裡順從父母,因為這是理所當然的(6:1)。
• 什麼是在主裡順從父母?
• 為什麼說這是理所應當的?
• 現實生活最大的挑戰:悖逆父母是人類墮落的標誌,也是末世充滿混亂和邪惡的標誌。身為兒女的基督徒要走在與世界背道而馳的真光之道上。
2. 神賜給孝敬父母的兒女有應許(v2-3)
保羅知道兒女在主裡順從父母並不容易,所以他拿出神的應許來激勵基督徒兒女要承擔自己的責任。經文說:“要孝敬父母,使你得福,在世長壽。”這是第一條帶著應許的誡命。這一聽就明白:孝敬父母的兒女,神會使你得福,而且在世長壽。
• 為什麼說,這是第一條帶著應許的誡命?
• 這個應許是給孝敬父母的兒女的
3. 父母有責任–按主旨意養育兒女(v4)
經文說:你們做父親的,不要激怒兒女,而要照著主的教導和勸誡養育他們(v.4)。
• 身為基督徒的父親,不要激怒兒女。怎麼就激怒兒女了呢?
• 基督徒父母要照著主的教導和勸誡養育他們。
每個社會的父母都會訓練兒女,希臘羅馬的訓練是以人為中心,猶太的訓練是以律法為中心,但基督徒的訓練是以神為中心。今天的世界是以人為中心,以自我為中心,所以基督徒父母只有自己首先被聖靈充滿(五18),才能在主裡教導和勸誡兒女;父母只有自己先認真讀經禱告,才能有從神而來的智慧把兒女帶到神面前。
二、主僕關係-雇主與僱員的關係(弗6:5-9)
1. 僱員有責任—在主裡順服雇主(v5-7)
經文:【你們做奴僕的,要懷著敬畏、戰兢,用真誠的心聽從世上的主人,好像聽從基督一樣。你們做事不要只做給人看,像那些討人歡心的人一樣;而要像基督的奴僕,全心遵行神的旨意,甘心服侍,像是為了主,不是為了人。】(弗6:5-7, [環球聖經譯本])
雇員要對老闆表現出應有的尊敬,而不是試圖利用他。員工在工作中作見證的最佳方式就是把每天的工作做好。
2. 神賜下應許—行善者得主賞報(v8)
經文:無論是奴僕,還是自由的人,每個人要是做了什麼善事,都將從主那裡得到賞報(v8)。
在神的眼中,為奴或自主,是員工還是老闆都沒有區別,因為神不按地位判斷人,乃是按照各人所做的來判斷。
這裡的得到賞報-意思是得到回報。這裡的回報,是指做的好得賞賜,做的不好得報應。
3. 雇主有責任—尊重且善待僱員(v9)
經文:你們做主人的,也要這樣對待奴僕,不要再用威嚇的手段,因為你們知道,他們和你們在天上同有一位主,他不偏待任何人。
聖經還說:你們想要人怎樣待你們,你們也要怎樣待人。(路6:31)
因為你們怎樣評斷別人,也必怎樣被審判;你們用什麼量器量給人,也必用什麼量器量給你們。(太7:2)
你們若彼此相愛,眾人因此就認出你們是我的門徒了。(約13:35)
還要存敬畏基督的心,彼此順服。(弗5:21)
總結:
我今天跟大家講的主要內容就是基督徒在家庭中的親子關係和職場中老闆與員工關係的相處原則及雙方各自的責任。
1. 基督徒兒女有責任-要在主裡順從父母,順從的兒女,神應許會使你得福,在世長壽。
2. 基督徒父母也有責任-尊重孩子,不激怒兒女,而且要照著主的教導和勸誡養育兒女。
處理父母與兒女關係的原則-就是雙方都要在主裡彼此順服,兒女要在主裡順服父母,父母也不要惹兒女的氣,且要按主的旨意管教兒女。
3. 基督徒員工在職場上有責任-改變工作心態,在基督里順服地上的老闆,好像順服基督一樣。
4. 基督徒老闆在職場上有責任-也要改變工作心態,尊重和善待員工。
處理老闆與員工關係的原則-也是雙方都在主裡彼此順服。員工在基督里尊重老闆,順服老闆的工作安排;老闆在基督里尊重和善待員工。因為神不偏袒任何人,無論是誰,做了合神心意的善事,都將從主那裡得獎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