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天節目的第一個部分,我們聊世事無常,我們介紹法律上的一個概念「無過失責任」,顧名思義,就是你沒有過失、更沒有惡意,也做了一切努力與防範措施,只要有人出事,就是要賠錢。
為什麼法律會要求沒有犯錯的人要賠錢?我們從比特犬攻擊路人談起,對照英美法的Strict Liability,綜看歷史演進——中古時代的結果責任、過失責任、推定過失責任,到無過失責任(絕對責任 vs 危險責任)。
第二部分,我們從認知偏誤「公正世界假設」,從無過失責任概念看人生,提供兩個可能選擇:選擇趨吉避凶、歲月靜好,或是幫別人承擔風險,成為英雄,去開拓文明的邊界。
進一步分享美軍海豹部隊的前軍官 Jocko Willink 的絕對負責 Extreme Ownership,也分享Mel Robbins 的新書 Let Them Theory ——我總結成「關我屁事、關你屁事」,幫助我們辨別生活中的PUA、避免自我PUA,進而對自己的人生,負完全的絕對責任,避免第二支箭的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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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節目純屬教育推廣性質,沒有明示或暗示的法律意見,法律有專攻,訴訟有輸贏,有任何法律問題請盡早諮詢你的專業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