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集是11月7日出席媒體理事會(又稱媒體評議會)第一屆會員大會的現場觀察,這次大會除了選出媒體公司代表、記者代表,還有學界及公民組織3個組別的代表,會上也討論並通過媒體行為準則(Code of Conduct)。
會上大家熱烈討論媒體的倫理兩難處境:到底該不該禁止使用未經許可的偷錄證據寫成新聞?如果沒有的話,媒體或許就無法報導林甘短篇揭露的司法醜聞,也不會看到最近的沙巴礦物執照貪污案。以及,到底該不該用錢買情報?最後這條因為太綁手綁腳沒有被通過,其他如監管抄襲、廣編必須列名等都獲得通過。雖然現階段懲處違規者的能力有限,但希望媒體理事會未來能發揮更有效的腳色。
-00:00 終於組起來的媒體理事會:前世與今生
-04:03 各組當選者的背景:陣容不見中文媒體
-08:39 媒體行為準則:社論立場要清楚闡明、廣編要標示清楚
-13:23 現場熱議:偷拍偷錄能不能用?付錢買情報?
-19:45 媒體行為準則也涵蓋抄襲行為和線人保護
-23:32 媒體理事會的軟肋:無法制裁非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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