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個牧師在講道的時候講到一個故事,就是這個牧師證道的時候遲到了十分鐘才過來,然後教會的這些長執們就有意見了:怎麽今天遲到了?不應該遲到的,是做神的工嗎?這個牧師就說,哦,我今天遲到是有原因的,我本來開車在高速公路上,忽然車胎爆了,我就下來修輪胎,有一個螺絲釘跑到路上去了,哎呀,我忘記了那是高速公路,就跑過去撿那個螺絲釘。忽然有一輛三十噸重的大卡車,以一百二十英里的速度沖過來,把我碾到路上去,所以我遲到了。我好不容易才站起,收拾了東西過來。
他說完了之後,這些弟兄姊妹就看著他,是不是發燒了?怎麽可能你還站在這里?難道是遲到十分鐘的問題?你應該沒命了。這個牧師就講:是三十噸重的大卡車大,還是神更大呢?我常常看見一些基督徒,他們聲稱在他們的生命當中遇見了神,但是他們的生命卻沒有發生任何重大的改變。你們都知道,被那個大卡車碾過去的我,不可能還好好地站在這里;但是你們的生命沒有發生任何的改變,卻宣稱與主有親密接觸,與耶穌基督建立了生命關系。是你們的話可信呢,還是我今天這個故事更可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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