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禪76般若法華52楞嚴經14 見性超情 離一切相,即一切法。見性不變隨緣故非自然,隨緣不變故非因緣。無非不非,無是非是。自然因緣皆是妄情計執,見性兩皆不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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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禪76般若法華52楞嚴經14 見性超情 離一切相,即一切法。見性不變隨緣故非自然,隨緣不變故非因緣。無非不非,無是非是。自然因緣皆是妄情計執,見性兩皆不屬。
摘要
顯見超情。以見性不變隨緣故非自然,隨緣不變故非因緣;自然、因緣,皆是妄情計執,見性兩皆不屬
自然:此指外道之自然論。一切法無因無緣、
亦無果報,自然而有。
因緣:此指佛陀為破外道自然論之方便說法。
阿難白佛言:「世尊!誠如法王,所說覺緣,徧十方界,湛然常住,性非生滅,與先梵志,娑毗迦羅,所談冥諦,及投灰等,諸外道種,說有真我,徧滿十方,有何差別?
「世尊亦曾,於楞伽山,為大慧等,敷演斯義——「彼外道等,常說自然,我說因緣,非彼境界。』我今觀此,覺性自然,非生非滅,遠離一切,虛妄顛倒,似非因緣;與彼自然,云何開示,不入群邪,獲真實心,妙覺明性?
佛告阿難:「我今如是,開示方便,真實告汝,汝猶未悟,惑為自然。阿難!若必自然,自須甄明,有自然體,汝且觀此,妙明見中,以何為自?此見為復,以明為自?
以暗為自?以空為自?以塞為自?阿難!若明為自,應不見暗;若復以空,為自體者,應不見塞;如是乃至,諸暗等相,以為自者,則於明時,見性斷滅,云何見明?」
阿難言:「必此妙見,性非自然,我今發明,是因緣
生;心猶未明,咨詢如來,是義云何,合因緣性?」
佛言:「汝言因緣,吾復問汝,汝今因見,見性現前,此見為復,因明有見?因暗有見?因空有見?因塞有見?
阿難!若因明有,應不見暗;如因暗有,應不見明;如是乃至,因空因塞,同於明暗。
「復次阿難,此見又復,緣明有見?緣暗有見?緣空有見?緣塞有見?阿難!若緣空有,應不見塞;若緣塞有,應不見空;如是乃至,緣明緣暗,同於空塞。
「當知如是精覺妙明,非因非緣,亦非自然,非不自然,無非不非,無是非是,離一切相,即一切法,汝今云何,於中措心,以諸世間,戲論名相,而得分別?如以手掌,撮摩虛空,秖益自勞,虛空云何,隨汝執捉?」
精覺妙明的見性,「非因非緣,亦非自然」,不是因緣所生,也不是自然而有;「非不自然」,同時離不開因緣,也離不開自然;「無非不非」,無非因緣,無非自然,無不非因緣,無不非自然;「無是非是」,無是因緣,無是自然,無非是因緣,無非是自然,遠離一切妄情計度的分別相,即放下執著因緣
「離一切相,即一切法」,也就是斷除一切執著的相狀,但同時了達所有現象都是佛法的顯現。
「精覺妙明,非因非緣,亦非自然。非不自然,無非不非,無是非是。」
這部分是用來排除對真心本性的錯誤認知。
「非因非緣」:: 這並非是從因緣關係而來,也非毫無關聯。
「亦非自然」:: 它也不是一種自然而然產生的事物。
「非不自然」:: 前面否定自然,但擔心執著於「非自然」這個概念,所以再用「非不自然」來排除這種執著。
「無非不非,無是非是」:: 透過「無」字進一步遣除各種名相和對立,最終達到一種超越語言和概念的究竟境界。
「離一切相,即一切法」
「離一切相」:: 指斷除對萬事萬物的執著和分別,不再被種種外相所牽絆。
「即一切法」:: 在斷除執著的同時,反而能了達一切現象和事物,都離不開這真如的本性,它們本身就是佛法(妙明真心)的顯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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