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對 Apple 和 Meta 重罰八億美元,Meta 稱罰款這是變相懲罰關稅。
二零二五年4月24日 ,CNN報導,作者 Anna Cooban。
歐洲聯盟首次針對其劃時代的《數位市場法》(Digital Markets Act)展開執法行動,對 Apple 和 Meta 合計開罰七億歐元(約七億九千七百萬美元)。
這波處罰正值川普政府批評歐盟「不公平針對美國企業」之際,指責歐盟是在打壓美國科技巨頭。
歐盟執行機構「歐洲執委會」在週三宣布,已對 Apple(AAPL)處以五億歐元(約五億七千萬美元)罰款,對 Meta(META,Facebook 母公司)則處以兩億歐元(約二億兩千八百萬美元)。
Meta 全球事務負責人 Joel Kaplan 抨擊歐盟的決定,指控其「企圖打壓成功的美國企業」。
他補充說:「這不只是罰錢的問題;歐盟強迫我們改變商業模式,等同於對 Meta 加徵數十億美元的關稅,同時還要求我們提供品質更差的服務。」
在長達一年的調查中,歐洲執委會發現,Meta 曾在去年一段時間內,未提供使用者一個可選擇少收集個資的版本,除非付費。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Meta 推出了所謂的「同意或付費」廣告模式,強迫歐洲 Facebook 與 Instagram 用戶要嘛同意個資合併用於精準廣告,要嘛付費訂閱無廣告版本。
一年後,Meta 推出另一個個人化廣告免費模式,宣稱會使用「更少個資」,歐盟執委會指出,目前正在評估該新模式是否符合規定。
此外,歐盟也發現 Apple 違反了 DMA 中的「導流規則」(steering rule)。該規定要求,經由 App Store 發佈應用程式的開發者,應能免費告知消費者有其他平台的優惠選項,並引導他們前往該平台進行購買。
歐洲執委會指出,由於 Apple 設下多項限制,「消費者無法充分享受到更便宜的替代選項。」
Apple 發言人則表示,此罰款是「歐盟執委會再一次不公平針對我們」的例子,強迫他們「免費釋出技術」,並計劃提出上訴。
「我們花了數十萬小時進行工程開發,做出數十項調整來配合法規,但這些都不是使用者要求的改變。即使歷經無數會議,歐盟仍不斷修改標準,讓我們難以因應。」該發言人說。
歐盟執委會表示,Apple 與 Meta 所受罰款的金額,是依其違規行為的「嚴重性與持續時間」所判定,並要求兩家公司在六十天內繳清,否則將面臨進一步財務處分。
違反《數位市場法》將可能面臨高達企業全球年營收百分之十的罰款,若為再犯,最高可達百分之二十。
Meta 去年營收超過一千六百四十億美元,而 Apple 去年的財年營收則高達三千九百一十億美元,因此這次罰款金額仍遠低於最高罰則。
儘管如此,這些罰款可能會助長川普總統對歐洲「不公平對待美企」的指控。上個月,川普曾表示歐盟「成立的目的就是要坑美國」,並宣布新一輪關稅措施。
川普當時公布對歐洲進口商品課徵百分之二十的關稅,但之後已將實施時間延後到七月,同時也延後了對美國其他貿易夥伴(除了中國)加徵的新關稅。
本月稍早,總統貿易與製造業高級顧問 Peter Navarro 在《金融時報》發表評論文章,指控歐盟透過所謂的「法律戰」(lawfare)手段,來「針對美國最大科技企業」。
--
Hosting provided by
Sound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