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災中被提的論點:災中被提認為世界末日將發生在七年大災難之中,信徒會在大災難開始後的三年半被提。災中被提對大災難的定義有誤:大災難的審判不僅包含後半期七碗的審判;也包含前期七印與七號。
1-1 災中被提依據的聖經經文:啟示錄 11:15;哥林多前書 15:52 災中被提認為哥林多前書 15: 52 中的號和啟示錄 11: 15 的號是一樣的。
災中被提錯誤結合聖經經文:1.被提的號是指 神的號吹響,是 神對信徒的揀選與恩典的呼召(參見帖撒羅尼迦前書 4:16因為主必親自從天降臨,有呼叫的聲音和天使長的聲音,又有 神的號吹響;那在基督裡死了的人必先復活 );啟示錄的號則是對惡人審判前的先兆與宣告,兩者號的性質、目的,與對象截然不同。2.啟示錄第七個號按年代,不是最後一個號;最後一個號是指耶穌第二次降臨建立國度前,會先差遣使者吹號,為要召聚祂的百姓。請參見馬太福音 24:30-31
1-2災中被提依據的聖經經文:帖撒羅尼迦後書 2: 1 - 3 弟兄們,論到我們主耶穌基督降臨和我們到他那裡聚集,我勸你們:無論有靈、有言語、有冒我名的書信,說主的日子現在(現在:或譯就)到了,不要輕易動心,也不要驚慌。人不拘用甚麼法子,你們總不要被他誘惑;因為那日子以前,必有離道反教的事,並有那大罪人,就是沉淪之子,顯露出來。
災中被提錯解啟示錄大災難開始的時間:災中被提認為被提發生在啟示錄第十一章十五節第七位天使吹號,是末後三年半大災難開始之前;但實際查考啟示錄,我們發現大災難與憤怒的大日這兩個時間點,發生在啟示錄第六章第十七節(這些人是從大患難中出來的,曾用羔羊的血把衣裳洗白淨了),與第七章十四節(因為他們忿怒的大日到了,誰能站得住呢?),是第六印揭開後,遠比啟示錄第十一章十五節(第七印第七號)要早得多。
二、災中被提論牴觸聖經經文之處
1.但以理書 9: 24 為你本國之民和你聖城,已經定了七十個七。要止住罪過,除淨罪惡,贖盡罪孽,引進(或譯:彰顯)永義,封住異象和預言,並膏至聖者(者:或譯所)。從上引經文可知:大災難的目的,是 神使用最後一個七年來審判不信靠耶穌的以色列人與世人。以色列與教會是不同的兩群人。
災中被提教導教會需要在大災難留在地上的原因是要傳福音搶救靈魂;但啟示錄十一章記載的是: 神差派兩位見證人傳福音,以及啟示錄14章記載: 神差派天使傳永遠的福音。
災中被提教導信徒都會受苦殉道,所以要經歷大災難:關於苦難與大災難兩者的區別,我們已在〈災前被提的聖經根據〉的節目中詳細說明,這裡僅簡單講述,信徒受苦難主要是因為信靠耶穌後因肉體軟弱犯罪被 神管教,(若沒有犯罪受苦難,也是因為 神出於愛的管教,如約伯);但末世的七年大災難是出於 神的憤怒,執行公義的審判, 神將祂的憤怒傾倒在沒有接受耶穌的以色列人與世人身上,不是針對已經信靠耶穌寶血的教會。
2.帖撒羅尼迦前書5:9 因為 神不是預定我們受刑,乃是預定我們藉著我們主耶穌基督得救。根據上述經文,並從 神公義的屬性與審判原則來看,災中被提不符合 神學。
3.啟示錄3:10 你既遵守我忍耐的道,我必在普天下人受試煉的時候,保守你免去你的試煉。從上引經文可知:神應許信徒免去大災難。
4.啟示錄 6:9 揭開第五印的時候,我看見在祭壇底下,有為 神的道、並為作見證被殺之人的靈魂。啟示錄12:6 婦人就逃到曠野,在那裡有 神給她預備的地方,使她被養活一千二百六十天。啟示錄12:17 龍向婦人發怒,去與她其餘的兒女爭戰,這兒女就是那守 神誡命、為耶穌作見證的。啟示錄20:4 我又看見幾個寶座,也有坐在上面的,並有審判的權柄賜給他們。我又看見那些因為給耶穌作見證,並為 神之道被斬者的靈魂,和那沒有拜過獸與獸像,也沒有在額上和手上受過他印記之人的靈魂,他們都復活了,與基督一同作王一千年。
從上述引用的經文可知:災中才信靠耶穌的猶太人與外邦人,有些被 神保守存活,但大多是殉道者,啟示錄沒有災難中被提的經文。
三、結語:分批被提的謬誤,與被提的資格。
3-1 分批被提的謬誤
首先,災前被提與災中和災後被提,這三種論點對於經文的解釋,和神學觀互相衝突,因此無法以分批被提的說法融合三種學說。其次,根據哥林多前書15:50-57,與帖撒羅尼迦前書 4:13-18有關被提的經文,適用於所有信靠耶穌寶血的基督徒。最後,耶穌在馬太福音 25:1-13的十個童女比喻,根據司布貞解經家的看法:五個沒有油的童女,是指內心沒有聖靈的虛假基督徒。因此十個童女的比喻並非指信徒部分被提、部分被留下,被留下的五個童女是被耶穌斥責不認識的假基督徒。
3-2 被提的資格
必須認罪悔改,接受耶穌基督為我們的救主,活出耶穌聖潔的生命。
四、結束禱告:不要輕忽耶穌的警告
親愛的父神:主耶穌在馬太福音 24:21預言: 因為那時必有大災難,從世界的起頭直到如今,沒有這樣的災難,後來也必沒有。因此,求祢幫助我們做好準備,愛慕祢的話語,遵守祢的誡命,不要貪愛這個世界,遠離罪的生活,因為耶穌會再來,而且祂會在我們預想不到的時候悄然而至。(馬太福音 24:44 所以,你們也要預備,因為你們想不到的時候,人子就來了)。求主耶穌幫助我們預備好迎見祢的面,當祢呼召我們的時候,我們會立即做出回應。
分段時間的內容大綱
00:01 討論前的禱告
00:45 教會的被提指 神將所有信徒從地上提升於天上,免去在大災難期間神公義的審判。
03:44 災中被提的論點:災中被提認為世界末日有七年大災難,信徒會在大災難開始後的三年半被提。
05:23 災中被提對大災難的定義有誤:大災難的審判不僅包含後半期三年半的七碗審判;也包含前期的七印與七號。
07:01 災中被提依據的聖經經文:啟示錄 11:15;哥林多前書 15:52
07:31 災中被提認為哥林多前書 15: 52 中的號和啟示錄 11: 15 的號是一樣的;但查考聖經,災中被提錯誤結合這兩處的經文,因為哥林多前書的號是指被提的號,是 神對信徒的揀選與恩典的呼召(參見帖撒羅尼迦前書 4:16);而啟示錄的號則是 神差遣天使對惡人審判前的宣告。兩者號的性質、目的,與對象截然不同。
13:27 啟示錄的第七個號按年代順序來看,並不是最後一個號;最後一個號是指耶穌第二次降臨建立國度前,會先差遣使者吹號,為要召聚祂的百姓。(請參見馬太福音 24:30-31)
16:11 災中被提依據的聖經經文:帖撒羅尼迦後書 2: 1 - 3
17:07 災中被提錯解啟示錄的時間軸:災中被提認為被提發生在啟示錄第十一章十五節第七位天使吹號,也就是在後三年半大災難開始之前,或說在 神傾倒忿怒之前被提;但實際查考啟示錄,我們發現大災難與忿怒的大日這兩個時間點,發生在啟示錄第六章第十七節與第七章十四節,是「第六印揭開」後,遠比災中被提認為的「第七印第七號」(啟示錄第十一章十五節)要早得多。
19:45 災中被提論牴觸聖經經文之處:但以理書 9: 24記載大災難的目的,是 神使用最後一個七年來審判拒絕耶穌的以色列人與世人,並非用來審判已經信靠耶穌寶血的教會。以色列與教會是不同的兩群人。
24:15 為什麼教會在大災難時間需要留在地上?災中被提認為教會要留在地上的原因是為了傳福音搶救靈魂;但根據啟示錄十一章記載 神會差派兩位見證人,以及啟示錄14章記載 神會差派天使傳永遠的福音。且根據羅馬書11:25 -26, 神對外邦人的救恩有祂的時間表,並非毫無期限。
27:52 為什麼教會在大災難時間需要留在地上?災中被提認為之前的信徒都會受苦殉道,所以我們也要經歷大災難;但苦難與大災難兩者性質不同,信徒受苦難是因為 神出於愛的管教,但末世的七年大災難是出於 神的忿怒,執行公義的審判。
29:41 災中被提論牴觸聖經經文之處:帖撒羅尼迦前書5:9講到 神不是預定我們受刑,乃是預定我們藉著我們主耶穌基督得救。因此,根據上述經文,並從 神公義的屬性與審判原則來看,災中被提不符合 神學。
33:23 災中被提論牴觸聖經經文之處:啟示錄3:10 你既遵守我忍耐的道,我必在普天下人受試煉的時候,保守你免去你的試煉。從上引經文可知:神應許信徒免去大災難。
34:23 根據帖撒羅尼加前書 4:13-18 與啟示錄,信徒被提是指信徒被 神提到天上;並非像出埃及記十災,以色列人是留在地上蒙 神保守。
36:48 啟示錄並沒有記載大災難中還能被提的經文;相反的,在大災難中才信靠耶穌的外邦人多是殉道者,請參見啟示錄 6: 9 - 11 ,啟示錄20:4
37:21 災前被提論認為啟示錄12:5 被提到 神寶座的男孩是指耶穌;而非指教會。因此,這節經文並不是指教會在災中被提。
43:00 結語:1.分批被提的謬誤
50:00 結語:2.被提的資格
56:40 結束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