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化探路人 李光宇 ——————
《主題“文化與傳播”音頻腳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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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權聲明:
本作品《文化學音頻腳本》由李光宇(Guangyu LI)創作。作為《文化學音頻腳本》的作者,我在此聲明,允許任何人複製、分發、展示和分享本腳本的內容,但必須注明出處(給出署名並提供本作品的鏈接),不得用於商業用途,且不得對作品進行演繹(不得修改、改編或創作基於本作品的新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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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光宇 Guangyu Li
日期:2025年8月8日
音頻腳本全文:
大家好!我是“文化探路人”,今天想和大家談談一個重要話題:文化與傳播的關係。
一、傳播概念。
什麼是傳播?我提出定義:傳播是信息傳送過程。
傳播的內容是“信息”,可以是新聞、知識,也可以是文化或制度。文化與傳播本來不是一回事,但反映文化的信息會被從一個地方傳播到其他地方去,這就把文化與傳播緊密聯繫起來,導致一些人把文化與傳播混為一談。
例如,有人常將出版社、印刷廠、動漫公司等誤歸為文化產業,其實應當將它們歸為傳播產業。
必須強調:傳播的內容並非只有文化,傳播文化只是傳播功能之一。
二、傳播媒體。
“傳播媒體”(簡稱“傳媒”)是“具有記載和傳播信息功能的物理介質”,既不是文化也不是制度,而是文化產物和/或制度產物,但可以記載和傳播文化、制度和知識等。反過來看,文化產物都是傳媒,如書籍、影視、建築和文物古蹟。
1、書籍是一種傳媒。
書籍實體是文化產物(或制度產物),而非文化。書籍內容會包含文化信息,也會包含制度、知識信息等。例如,《論語》實體書是物不是人,當然也就不是文化,但《論語》內容比較集中地表達了儒家文化。
2、建築物是一種傳媒。
建築物也具有存儲、傳播信息功能,這些功能既能體現在建築物式樣風格上,也能隱含在建築物使用功能中。
3、影視播放系統是一種傳媒。
播放軟硬件都是物理系統(是產品不是文化),包括影視的錄制、存儲、傳輸、接收和播放系統。播放內容有各種體裁,如新聞、故事、文學、藝術等,各種體裁會包含文化,因此,影視播放系統也就會傳播文化。
4、文物古蹟是一種傳媒。
文物古蹟是一種歷史遺產,可以傳播前人的生活方式,包括前人的知識、文化和制度等綜合情況。文物古蹟所包含的信息,很多都是隱含著的,往往需要分析才能知道。
三、傳播渠道。
傳播的兩種渠道:
1、人際傳播(也稱“直接傳播”),是一種“人到人”模式傳播:在人與人交往的過程中,一個人的信息直接傳輸給其他人。今天這個時代,儘管媒體傳播已經非常發達,但由於人是群體動物,總還是要直接相互交往,在交往過程中必然會進行人際傳播。例如:父母與子女、師生、同學、朋友、員工之間,尤其是新老員工之間,都會不經意地傳播文化。必須強調:文盲也可以傳播文化。在沒有文字的年代,所有人都是文盲,文化全靠文盲人際傳播。由此可知,傳播文化並非所謂“文人”的專利,文盲也可以傳播文化!
2、媒體傳播(也稱“間接傳播”),是一種“人到媒體、再到人”模式傳播:一個人的信息先傳輸給媒體、再由媒體傳輸給其他人。雖然人與人交往可以直接傳播信息,但直接傳播效率比較低。高效傳播離不開傳媒。
理解了人際傳播和媒體傳播,就可以糾正一種誤解。有人曾在研討會上說:“你們(指在場外國人)沒讀過《論語》,不瞭解中國文化”。其實,這種說法不準確:外國人既可以通過與中國人交往,直接瞭解中國文化;也可以通過媒體,間接瞭解中國文化,並非一定要讀懂《論語》才能瞭解中國文化,何況大多數中國人也並未讀過《論語》呢?
四、文化、藝術、傳媒和傳播關係。
用一個比喻來說,文化就像“物品”,藝術就像紙盒等“包裝材料”,傳媒就像“運輸工具”(如網絡、報刊、影視)。傳播文化的基本步驟:
第一步:企業家、政治家或獨立媒體製造或選擇“文化物品”;
第二步:藝術家對“文化物品”進行美化包裝;
第三步:工程師用“運輸工具”將“文化物品”從一個地方傳播到其它地方去。
五、總結:文化和傳播緊密相關,但概念並不相同。
文化是內容;傳播是過程;藝術是包裝;傳媒是工具。理解這四者關係,就能更清楚地認識文化如何被分享、被傳遞。
今天的分享就到這裡,謝謝大家!
(AI播送尚有錯誤,以此腳本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