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化探路人 李光宇 ——————
《主題“文化與藝術”音頻腳本》
本音頻腳本基於《文化學》,《文化學》原書鏈接地址(蘋果美國書店 Apple Books): http://books.apple.com/us/book/id6443895108
版權聲明:
本作品《文化學音頻腳本》由李光宇(Guangyu LI)創作。作為《文化學音頻腳本》的作者,我在此聲明,允許任何人複製、分發、展示和分享本腳本的內容,但必須注明出處(給出署名並提供本作品的鏈接),不得用於商業用途,且不得對作品進行演繹(不得修改、改編或創作基於本作品的新作品)。
該聲明基於 Creative Commons 署名-非商業性使用-禁止演繹 4.0 國際 (CC BY-NC-ND 4.0) 許可協議。
作者:李光宇 Guangyu Li
日期:2025年8月8日
音頻腳本全文:
大家好!我是“文化探路人”,今天想和大家談談一個重要話題:文化與藝術的關係。
一、什麼是藝術概念
我提出藝術定義:
藝術是作者借助現實或故事表達自己文化的創作形式。
在此,“創作”源於現實(加工或包裝現實)但不是現實,包含演繹、虛構或融入情感。
1、藝術形式。
包括:文學、繪畫、雕塑、建築、音樂、舞蹈、戲劇、電影、曲藝等。
2、藝術內容。
源於社會現實或虛構故事,這些內容通常蘊含文化與制度。至於哪些是現實;哪些是故事,觀眾未必能分辨出來,但作者應當非常清楚。
3、藝術作用。
藝術具有“加工”和“包裝”功能。人們常說“藝術源於生活而高於生活”,“高於”並非“優於”,而是“拔高”,即通過突出、誇張、典型化等方式,使生活顯得更突出、更誇張、更典型。“拔高”好像加工或包裝,生活經過藝術加工或包裝之後,更令人好笑、更令人感動,或者,更令人激憤、更令人憎惡。
必須強調:生活本身包含文化與制度,藝術處理的對象往往也就是文化與制度。
二、什麼是藝術作品
我提出藝術作品定義:
藝術作品是經過藝術處理(加工或包裝)的成品。
藝術與作品的關係:
1、從概念上看:藝術是抽象概念,作品是抽象概念的具體呈現。
2、從內容上看:藝術與作品內容都可能包含文化與制度。
3、從產物上看:藝術與作品都是一種文化產物。
4、從形態上看:藝術是意識形態;作品是物質形態。
三、文化與藝術關係
1、藝術與文化概念上沒有交集 文化是人們的一種“思想 + 行動”,以自然而然的習慣表現出來。 藝術是作者的一種“現實 + 想象”,以刻意創作的作品表達出來。
2、藝術與文化現象有密切關係 藝術既表達藝術創作人的文化;也反映藝術中人物的文化。
3、藝術與藝術作者文化之關聯藝術創作本身是作者運用文化的過程。在作品完成前,一切創意仍屬大腦活動形態,是作者價值觀的獨自產物,屬於“萌芽狀態的文化產物”。一旦形成作品,則成為“成熟狀態的文化產物”。可見,藝術概念是萌芽狀態的文化產物;藝術作品是成熟狀態的文化產物。因此,藝術是一種文化產物形態,反映作者文化。
4、藝術與藝術人物文化之關聯藝術“高於”文化。正如常言:“藝術源於生活而高於生活”,套用這句話:“藝術源於文化而高於文化”。藝術“加工”文化。從加工角度看,藝術與文化關係,如同炒菜:藝術是調料;文化是食材。文化(食材)經過藝術(調料)加工,才更具風味、更能吸引人。藝術“包裝”文化。從包裝角度看,藝術對文化關係,如同商品:藝術是包裝材料;文化是物品,文化(物品)經過藝術(包裝材料)裝潢,才更美觀、更能吸引人。
文化與藝術除了本質不同之外,還有一個顯著區別:
文化沒有作者;藝術必有作者。
藝術家深諳藝術魅力,善於將其所倡導的文化寓於藝術之中,調動情感、引人接受。其實,激發情感是手段,借藝術之力宣傳文化才是目的。
作為政治家或企業家,唯有釐清文化與藝術之關係,方能更高效地宣傳文化。
作為社會公眾或企業員工,唯有看清藝術背後的真實目的,獨立思考,方能掌握自身命運。
今天的分享就到這裡,謝謝大家!
(AI播送尚有錯誤,以此腳本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