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化探路人 李光宇 ——————
《主題“文化與制度”音頻腳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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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權聲明:
本作品《文化學音頻腳本》由李光宇(Guangyu LI)創作。作為《文化學音頻腳本》的作者,我在此聲明,允許任何人複製、分發、展示和分享本腳本的內容,但必須注明出處(給出署名並提供本作品的鏈接),不得用於商業用途,且不得對作品進行演繹(不得修改、改編或創作基於本作品的新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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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光宇 Guangyu Li
日期:2025年8月8日
音頻腳本全文:
大家好!我是“文化探路人”,今天想和大家談談一個重要話題:文化與制度的關係。
制度的來源多種多樣,但本質都一樣。我是企業老闆,對制度有著老闆角色的切身體會,因此,我就從企業制度說起。
在我們公司,制度條文不論由誰提出,最終都由我拍板決定。我將個人文化融入制度中,制度自然反映我個人文化。表面上看,制度體現公司特性;深層來看,制度體現我的個性。事實上,所有企業都一樣:制度是老闆文化產物。
必須強調:制度內容中體現的文化是“老闆文化”;制度環境中反映的文化是“群眾文化”。日常所說的“企業文化”,其實是指“員工文化”,而非“老闆文化”。
一、制度的基本概念
什麼是制度?
我提出定義:制度是官方人依據自己價值觀制定的規則。
制度是規則(不是行動);遵守規則的行動稱為“工作”。工作本身是制度的直接產物;工作產物是制度的間接產物。
“工作”與“習慣”相對:
“工作”是“規則性動作”也稱“規定動作”;“習慣”是“一貫性動作”也稱“自選動作”。
二、文化與制度關係
1、文化與制度概念主體不同
文化主體是自由人,體現的是自由人價值觀;制度主體是官方人,體現的是官方人價值觀。雖然自由人與官方人的載體都是自然人,但官方人並非普通自然人,獨裁體制官方人是官方實際控制人;民主體制官方人是投下贊成票的表決人。
2、文化與制度表現形態不同
文化是人體形態:大腦活動形態和身體活動形態。文化不能離開人體,雖然描寫文化的信息可以離開人體,但信息內容也不能離開人體。
制度是規則形態:既可以是記錄在介質上(人體外)的信息形態,也可以是記憶在大腦里(人體內)的信息形態。兩者形態不同,實質相同。
3、文化與制度形成機制不同
文化形成機制:文化通過人體內部“大腦支配身體”機制自然形成。制度形成機制:制度通過人體外部“上級指派下級”機制制定形成。
4、文化與制度具有相似功能
文化與制度都具有規範作用:文化依靠勢力規範人(約束人或鼓勵人);制度依靠權力規範人(限制人或激勵人)。
5、文化與制度作用機制不同
企業落實官方人價值觀,只有兩種途徑:統一文化和建立制度。文化屬“潛規則”(不具強制性),違者會受輿論譴責;制度屬“明規則”(具有強制性),違者須受官方處罰。
6、辨別文化與制度重要方法
可從定義出發,逐步分析,最終判定。制度通常更易識別,宜優先判定制度及其產物。
為提高判定高效,我提出以下兩條判定定理:
制度判定定理:規則即為制度,違者須受處罰。
制度產物判定定理:違者須受處罰的行動即為制度產物。
此處的“規則”特指“明規則”,非指“潛規則”。此處的“行動”指“言行活動”,既可能是習慣,也可能是工作。若是習慣,也就是文化;若是工作,那就是制度產物,而不是制度。
強調區分:規則肯定就是制度;行動肯定不是制度。
注意:社會現象未必“非黑即白”:不是制度,未必是文化;不是文化,未必是制度。有時兩者皆非,但卻可能是它們的產物。因此,判斷務必具體情況具體分析。
還需指出:文化與制度都可以通過文字或口頭形式表達。
例1:公司明文規定“上班場合不准打私人電話”。根據常識,違者至少會被口頭批評,因此,這是一項制度。
例2:老闆口頭通告“開會遲到者,當場罰站1分鐘”。這雖為口頭髮布,但仍具處罰性,因此也屬於制度。在企業中,類似這種非正式的口頭制度比比皆是。
今天的分享就到這裡,謝謝大家!
(AI播送尚有錯誤,以此腳本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