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化探路人 李光宇 ——————
《主題“文化與產物”音頻腳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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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光宇 Guangyu Li
日期:2025年8月8日
音頻腳本全文:
大家好!我是“文化探路人”,今天想和大家談談一個重要話題:文化與產物的關係。
什麼是文化產物?我提出定義:文化產物是運用文化所得結果。
定義中“運用文化”的兩種情形:
1、運用文化的兩類主體:“製造人”與“使用人”。
製造人在製造產物過程中會運用文化,我稱這種文化為“製造文化”;使用人在選擇產物過程中也會運用文化,我稱這種文化為“使用文化”。
2、運用文化的兩類結果:“習慣產物”和“偏好產物”。
“習慣產物”是“製造文化”的產物,反映製造人的文化習慣。“偏好產物”是“使用文化”的產物,反映使用人的文化偏好。
例1:隨地亂扔垃圾是一種文化習慣,由此產生隨處所見垃圾是(習慣類)文化產物。
例2:傢具本來是製造人的(習慣類)文化產物,它反映製造人在製造過程中的文化習慣,但買來放到家裡之後,就成使用人的(偏好類)文化產物,它反映使用人在選擇過程中的文化偏好。
例3:“君子協定”是一種文化產物,簽訂人既是製造人也是使用人。
一、制度是一種文化產物
制度條文中的價值表達,是文字形式的言行定式(即使只寫一次也具有穩定性),也是一種習慣形式(就像口頭形式一樣),其實也就是文化。
從制度中抽出來看,這種文化就是官方人文化(如老闆文化),但從制度整體來看,這種文化作為制度內容,已具有強制性,不再是文化,而是文化產物。
實際上,制度是運用文化所得產物。把官方人價值觀寫入制度條文中之後,官方人價值觀就體現為官方人文化(如老闆文化),而體現這種文化的制度,就是文化產物。
在這一過程中,官方人運用了文化,並使之融入制度:文化成為制度的核心部分——沒有文化,就沒有制度;有了文化,才有制度。因此,制度是一種文化產物。
二、實體形態非實體形態
文化產物可以分為實體形態與非實體形態。
例如,髮型的核心不是“發”而是“型”,“型”是行動產物,屬於實體形態的文化產物。
再如,企業制度是運用老闆文化所得產物,屬於非實體形態的文化產物。
三、文化與產物因果關係
文化是“因”,產物是“果”。同時觀察到文化與產物,就會比較容易地理解它們之間的因果邏輯。
舉一個我親身經歷的例子:
有一年中秋節,我去深圳蓮花山賞月。晚上八九點時,山上人山人海。大家在草地上,打牌、遊戲、聊天。突然下起大雨,大家倉皇跑走,卻在草地上留下了報紙、果皮等大量垃圾。當時我既看到了“製造垃圾”這種文化現象,又看到了“遍地垃圾”這種文化產物。
這一經歷啓發我:
1、通過文化預測產物。
既然文化是因;產物是果,那今後只要知道文化,就可以預測它將產生的文化產物。例如,若深圳的環保文化仍未改善,那未來不論在蓮花山公園還是在大梅沙海灘,只要聚集大量遊人,極有可能再次出現大量垃圾——缺乏環保文化的產物。
2、通過產物反推文化。
既然產物是果;文化是因,那今後只要知道文化產物,就可以反推其根源的文化。其實,文化產物通常帶有文化烙印,能像傳媒一樣反映文化,因此,可以把文化產物看作文化傳媒。例如,看到深圳蓮花山草地遍地垃圾,就可以合理推斷——曾有大量缺乏環保文化的遊人聚集於此。
今天的分享就到這裡,謝謝大家!
(AI播送尚有錯誤,以此腳本為準)